为贯彻落实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,根据学生工作部《关于评定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》与《关于评定2022-2023学年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于10月17日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会议,分年级召开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大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按照通知要求确定各年级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,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。
随后学院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政策解读会,会议由2021级辅导员王佳琪主讲,全体在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。会上,王佳琪老师向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读了《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(2023年修订版)》、《关于评定2022-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评定2022-2023学年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,详细介绍了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对象、评定标准和名额分配情况,要求参评学生思想素质过硬,道德品质优秀,诚实守信,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学习名次与综合测评名次均在专业前50%,无必修课不及格。
本次评定工作布置会是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重要环节,更好地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,助力贫困大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,激励同学们坚定理想信念,从榜样中汲取力量,切实肩负起新时代赋予青年的历史使命与重任,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(历史文化旅游学院供稿)